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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3238(2019)01-0075-19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2096-3238(2019)01-0075-19
文章编号: 2096-3238(2019)01-0075-19
版权声明: 2019 《旅游导刊》编辑部 《旅游导刊》编辑部 所有
作者简介:
刘德谦 系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退休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学术顾问。马勇 系湖北大学旅游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梦 系湖北大学商学院旅游系在读研究生。冯章献 系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王金伟 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科学学院副教授、博士;孙爽 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科学学院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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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同时也是新时代做好“精准扶贫”和“三农”工作的总抓手。长期以来,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广大乡村地区尤其是“老少边”地区发展滞后。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扶贫脱困和“三农”工作取得了诸多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并为全球减贫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但是,由于历史、自然、社会等原因,一些乡村地区基础设施落后、发展缓慢,贫困问题仍尤为严重,“三农”问题依然严峻。 乡村旅游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引擎,在解决“三农”问题上受到广泛关注和推崇。近年来,乡村旅游已成为旅游业在新形势下向农业延展结合的创新产业,其发展价值已远远超出了作为一项“产业”的范畴,带动了广大乡村地区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但与此同时,乡村旅游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阻碍了整体扶贫工作的推进。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利用乡村地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实现特色产业扶贫?如何通过乡村旅游开发真正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如何突破发展中的困境实现乡村旅游的可持续“造血式”扶贫?这些都是值得深入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本期“观点与争鸣”栏目特组织了部分旅游专家和学者围绕“乡村旅游扶贫”主题展开讨论,期待对新时代背景下乡村振兴和旅游扶贫工作有所参考和裨益。
主持人:王金伟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科学学院副教授、博士
关于乡村旅游之管锥
刘德谦(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 北京 100101)
对于我国的乡村旅游,已有诸多探讨,从1989年4月“中国农民旅游业协会”更名为“中国乡村旅游协会”算起,迄今已有30年。通过“搜狗”引擎搜索,可查询到100多万条的相关结果(1 384 145条);换成“百度”引擎搜索,其结果还会有近10倍的增长(12 800 000条)。由此不难推知人们对乡村旅游关注的广泛性。
如果把这个关注缩小到研究文献的范围,那么从2000年1月1日至今(2018年8月31日),仅“中国知网”(CNKI)收录的以“乡村旅游”为主题的重要文献就有一万余篇(10 242篇,其中以“乡村旅游”作为文献题目的有6 366篇)。近年来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选用“乡村旅游”作为毕业论文题目的硕博学位论文,也近1 000篇(946篇)。再加上以别的文题(诸如“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农家乐”以及“新农村建设”等)对乡村旅游进行实质性细化研究的专题文献,可以说,上万研究者对这一主题的钻研,无论是总体还是其各个侧面或层面,都十分丰富广泛(见表1)。
表1 2000—2018年CNKI收录的全国“乡村旅游”主要文献统计
Tab.1 Major literature statistics of “rural tourism” in China collected by CNKI from 2000 to 2018
关键词 | 主题文献(篇) | 专题文献(篇) |
---|---|---|
乡村旅游 | 10 242 | 6 366 |
乡村旅游发展 | 1 752 | 1 752 |
乡村旅游开发 | 1 017 | 885 |
休闲农业 | 1 871 | 495 |
观光农业 | 1 775 | 445 |
农家乐 | 1 058 | 328 |
新农村建设 | 832 | 371 |
对于乡村旅游,笔者此前也有过一些关注。笔者最早是在北京旅游学院为京郊农民旅游协会(筹)①(① “京郊农民旅游协会(筹)”是1987年在北京成立的“中国农民旅游业协会”的前身。1989年,“中国农民旅游业协会”又在其第三次全国会议(郑州会议)上更名为“中国乡村旅游协会”。1989年后,“中国乡村旅游协会”由农业口管理划归原国家旅游局管理,不久后,原国家旅游局有关方面决定将其改组为“中国国内旅游协会”。)举乡村旅游培训班讲课时,与来自京郊农家旅游的经营者有过较多的交流。正是因为与京郊农家旅游有了进一步的接触与思考,这才陆续写出了《乡村旅游与未来》、《乡村旅游、农业旅游与民俗旅游——关于乡村旅游、农业旅游与民俗旅游的个人诠释》(后来修订稿再发表时改称《关于乡村旅游、农业旅游与民俗旅游的几点辨析》)、《乡村旅游与城市文明——关于乡村旅游的人文精神》、《发展乡村旅游的三个重要条件》、《关于乡村旅游的回顾和几点再认识》等文章。笔者这些拙文既有对乡村旅游定义概念的阐释,也有对中国乡村旅游发展历程与分期的认识,更有对乡村旅游与城市文明、乡村文明、生态文明关系的分析,对乡村旅游与人类反贫困的关联和对其前景的展望,以及对其核心内容、成长模式、发展类型等的剖析,尤其是对发展乡村旅游必须全心关注的产业构成等的强调,也许迄今也不失其意义。
这些拙文,因为有些观点提出得略早一点,所以多为后期研究者所重视。除了有些观点曾被署名引用②(② 据牛玉、汪德根、钱佳所著文章《基于高被引频次的旅游文献影响力分析》(载《旅游学刊》2014年第4期),以《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为数据来源,对以“旅游”为主题词的167 516篇旅游文献按被引频次的降序排列,拙文《关于乡村旅游、农业旅游与民俗旅游的几点辨析》以其被下载3 675次/被引用286次,排在第21名(如果选用2018年8月31日CNKI的数据,则该文的被下载量是15 247次,被引用量是670次)。)外有被他人改编或改写出现的(包括被“点化”、被重新“排列组合”等),虽然没有注出笔者的名字和原来的题名,不过笔者觉得,只要能够被注意、被采纳也都是值得高兴的。就全国而言,乡村旅游研究已经果实累累。在其研究的长河里,无论是全面归纳还是条分缕析,无论是实践描述还是理论创新,都是后浪推着前浪,一浪更比一浪高。所以,应该满怀热情地期待中国乡村旅游研究有更多更新的成果,期待中国乡村旅游迎来发展的新时期。
正是因为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普及性与多样性,以及我国乡村旅游研究的广泛与深入程度,无论是笔者还是其他学者,如果没有继续深入的实地实践,没有长期积累的不懈思考,再要提出对中国乡村旅游的全面概括或是对乡村旅游的研究新观点,都是很难的。《庄子•秋水》有语“用管窥天,用锥指地也,不亦小乎”,但是鉴于当前实践与研究的宏大背景,所以,笔者在这里也就只能够“管窥锥指”了。
1. 古村的活化与原真性保护
当前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热点之一是民宿。但是,目前的乡村酒店大多是借用“民宿”名义的乡村宾馆。它们有的是借用或改造原来村民的住房,收购或新制一些旧式家具,再加上一些艺术化的新、旧陈设;有的甚至就是建筑艺术家和内装修专家的全新建造。而所谓的民宿服务也大多是现代酒店的服务,只不过宾馆的地址选在了生态环境优美的乡村罢了。所以它们的名字也许应该叫“乡村宾馆”或“乡村创意宾馆”,或者也不妨称之为“仿民宿”(北京北海公园的“仿膳”饭庄的名字就很科学:“我不是真实的清宫御膳,而只是仿仿清宫御膳而已”)。
虽然这样的“乡村宾馆”有些生意很好,非常成功,浙江、四川等地都有一些成功的例子,但是生意不好的却也大量存在。即使不谈这种对乡村的改造是否合适,只谈经济利益,鼓吹大力发展此类“民宿”的想法和做法,对乡村旅游而言,也值得反思。
有人把“改造乡村民居用以接待旅游者”作为发展乡村旅游的范式,甚至将其误称为“古村的活化”,这也是值得再考虑、再推敲的。总体而言,乡村旅游的开展为乡村保护和居民收入提高作出过巨大贡献。作为部分利用的方式之一,“古村活化”无疑是一种不错的思路,但是如果将这个办法无限度地推广,则有可能使古村成为一个失去内涵只有外壳的僵尸,这是不能不预先提醒的。
乡村的保护,尤其是古村落的保护,必须有一部分是原状的静态保护。这里可适度借鉴自然保护区对核心区、缓冲区和试验区的设置,将目前原真性较好的乡村民居群落和街区设为保护核心区,适度借助目前文物保护的办法进行管理及规划,那些不愿意改变原有生活方式的居民也可以继续在里面居住。
对古村落的原真性保护迫在眉睫。旅游研究者和旅游工作者有自己认识古村落的视角,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建筑学家、考古专家、民俗学家以及画家、音乐家等,也都有自己认识古村落的独特视角。发展旅游,可以让各方面的专家比较方便地来到乡村,使他们有机会从自己的独特视角去认识、发现中国古村落的历史意义和价值。如果没有原真性的保护,就没有对乡村的全面认识。笔者在《广义旅游规划》③(③ 鲁勇主编.广义旅游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159~210.)一文别强调过旅游“资源的有限性与认识的无限性”,即世界上的物质性资源是有限的,但是人们对它的认识却是无限的,因此,只有对乡村的原真性进行保护,保存其蕴含真实价值的完整载体,才可能使中国历史、社会、建筑、考古、民俗等方面的研究者以及艺术家们,有机会去认识、发掘我们的先辈对村落和人类生活环境的文明创造的留存,子孙后代才能够发现我们今天所没有发现的文化价值。因此,不要一味地用旅游需求去改造乡村。
2. 从单一模式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近年来,陕西礼泉县袁家村旅游发展得特别红火,不仅接待游客多,而且发展模式很受业界、学界的追捧。袁家村的人文资源的确很独特,但是唐代的遗存在旅游发展的初期并没有成为它的得力依托,反倒是植根乡村民俗、集中展示各地都较为广泛存在的民间饮食文化,成了其旅游吸引力的核心。这和北京延庆柳沟村的豆腐宴一样,也是在与多数乡村相似的乡居环境中,把原来并非本村独具的特色做成了本村的驰名旅游产品。
有研究者主张推广袁家村的模式,如果是指总体发展思路,那是不错的;如果仍然瞩目于民间饮食制作与品尝,在一个省内的某几个城市群周边试着发展为数不多的这类乡村,也未尝不可继续尝试;但如果还想把摊子铺得更大,那最后可能达不到预想的效果。
如果忽略袁家村旅游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只因其成功就选择模仿,那乡村旅游的发展,就显得过分东施效颦了。在我们的文化中,除了饮食文化外,物质类文化、非物质类文化的遗存还有很多。在人类文化的变迁中,较之中心大城市习俗的快速变化而言,乡村(尤其是边远的乡村、交通不便的乡村)留下的历史文化遗存就会更多一些。所以尽可能地关注、发掘这些遗存,不仅仅是民族的需要,也是旅游发展实实在在的“资本”。
人们呼吁“保护乡村”“保护乡村文化”时,往往只关注乡村的建筑物,或者是已经受到关注的“舌尖上的文化”,却把其他诸多内容忽略了。比如,最初作为农民副业性质的家庭手工业,以及在“人类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时分离出来的独立手工业者及其作坊,实际上仍然大都扎根在乡村,而且一直在为乡村居民服务着。即使在现代工业发达的今天,一些乡村仍然更多地保留了手工业的残存,一些过去的手工业者虽然现在已经不再操持旧业,但也仍然生活在乡村。
我国现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比较重视。应该看到,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物质形态的外壳来体现的。手工业者借助今天的物质材料,用其手工技艺制成手工器物,不管是日用品还是艺术品,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非消耗性地在市场上的体现。而这些,正是乡村旅游发展可以借助的文化传承。如果对一些手工业技艺,能够像袁家村对于民间饮食那样重视,也采用类似袁家村的支持激励办法,那么其效果将不仅仅是推动乡村旅游的发展。因为这不仅对非物质文化有了活化的保护,那些掌握手工技艺的老人,在向旅游者展示其技艺、向旅游者出售其产品的同时,还可以在合作者中收徒,从而培养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新的“传承人”。
由于具有历史底蕴和趣味性,现在有关“运钧”的陶瓷制作体验已经在不少地方成了旅游的热门项目。但是,中国千千万万种手工技艺现在却仍然“养在深闺人未识”。如从简单的类别来划分,除了各类陶瓷的制作外,金、银、铜、铁、锡器物的打造和刻饰,棉、麻、丝的纺织、印染、刺绣与滕竹的编织,竹木造纸与文房四宝的生产,玉石的鉴别与玉器的雕琢,还有中国“四大发明”中传统印刷技术的实践等,也都是开发旅游吸引物的宝藏。
其实每一类手工生产技艺都是大学问,开发者和经营者认真思考就会发现,思路越是细化就越有内容,方法越是细化就越有市场,而中国广大农村的现有遗存正是可以利用的雄厚基础。
3. 从“旅游扶贫”到为乡村全面富裕出力
笔者在2006年完成的《乡村旅游与城市文明——关于乡村旅游的人文精神》④(④该文系2006 年笔者提交给由原中国国家旅游局、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世界银行联合主办的“乡村旅游国际论坛”的论文,具体可见后来编辑出版的《2006 • 乡村旅游国际论坛论文集》第292~296 页。)一文中,以及在2015年答《南方日报》记者提问时,都曾经提出过对乡村旅游“旅游扶贫”的看法。中国的发展,离不开农村,也离不开农业,乡村的贫困状况必须尽快得到根本扭转。在与世界性的“反贫困”行动同步迈进时,提出“旅游扶贫”的政策无疑是正确的,它的确是帮助乡村减轻贫困或摆脱贫困的必要措施之一。但是旅游者和乡村,却不能把自己的旅游出行和旅游接待的关系理解为“扶贫”的施与和承受,因为他们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平等的。
笔者认为,中国的乡村发展与农业发展密不可分,乡村要摆脱贫困,其主要措施仍然是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因此,乡村旅游除了生产旅游产品以供旅游者享用外,还有一个应该尽力担起的责任,那就是展现我国乡村的发展前景,吸引更多的有志者(经营者、投资者等)投身到现代农业的发展中去。
当前我国的农业仍然处于综合效益不高的阶段,许多农产品都需要进口才能够满足国人的需求。据国家粮食局的统计,2017年,我国农产品进口总额1 258.6亿美元(同比增长12.8%),贸易逆差503.3亿美元(同比增长30.4%)。其中,谷物共进口2 560.1万吨(同比增长16.4%),棉花进口136.3万吨(同比增长9.9%),食用油籽进口1.02亿吨(同比增长13.9%),食用植物油进口742.8万吨(同比增长7.9%)。尽管我国自己生产的农产品价格高出国际价格许多,许多农民却仍然生活在贫困之中。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对31个省市区的调查测算,尽管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已经较上年末减少1 289万人,可是仍然还有3 046万人之多。有资料透露,如果按照世界银行2017年界定的贫困线标准,中国贫困人口应该是3.08亿(贫困率为22.16%)⑤。(⑤ 如果按中低收入发展国家的第二类标准,则中国贫困人口应该是7 400万。据2018年4月的资料,基于全球各国发展水平与收入的不同,世界银行重新设定的贫困线标准已经从此前的两个层级改为了三个层级,即贫穷国家极度贫困线的每日1.9购买力美元(PPP$),中低收入国家贫困线的每日3.2购买力美元(PPP$),中高收入发展国家贫困线的每日5.5购买力美元(PPP$)。PPP(Purchasing Power Parity),又译“购买力平价”,虽然“PPP$”称呼的是“美元”,但是它指的是实际购买力,所以与汇率不同。它表示的是实际美元跟本国货币分别在所在国购买同样物品时显示的实际购买力的比值,是根据各国不同的价格水平计算出来的货币之间的等值系数。不过,“PPP$”的概念在我国一直没有被正式使用。)而这些贫困线下的人口大多生活在农村。农业生产者的贫困,自然与农业生产的诸多因素有关(诸如土地使用制度、生产方式、生产技能、经营模式以及相关支持等),更与农业生产的成本居高不下有关。
但是,全国也有不少的农业生产者正在逐步走向小康乃至富裕。所以,乡村旅游必须努力为旅游者展现我国农业生产改革成功的一面,无论是农业生产者的自我创新,还是对世界农业先进经验的借鉴,只要能够提高质量和产量,能够优化农村环境,能够增加农民收入,乡村旅游都应该努力向旅游者(大众旅游者以及实业家、投资者、相关官员和异地的农业生产者)去展现。这些生产活动具有新颖性和差异性,在经过策划和设计后,都可以成为极富吸引力的乡村旅游新项目、新产品。这些新项目、新产品的推出,必将大大地增强游客对中国农业发展的信心,乃至引致其中部分有志者决心投身中国农业的发展,投身中国乡村的建设,或者其中的考察旅游者还将进而借鉴他人的成果把自己的生产进一步推向现代化,让中国农业高度现代化的星星之火逐渐转为燎原之势。这样的乡村旅游对中国的贡献定将是巨大的。
面对中国农业发展的现实,必须强力推进中国农业的现代化进程。乡村旅游确实可以发挥“反贫困”或“扶贫”的作用,如果它能够在推动中国农业现代化上发力,推动乡村实现全面富裕,那么将是对旅游发展功能的巨大升华。
以上拙见,谨供读者参考。笔者对自己的眼光狭窄和见识短浅早已有了自知之明,就像《韩诗外传》卷十所说的那样,“以管窥天,以锥刺地——所窥者大,所见者小,所刺者巨,所中者少”,不过这里也仍愿意不揣浅陋,贡献出来,或可博得诸家一哂。
(作者系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退休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学术顾问)
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的价值提升
马 勇 张 梦(湖北大学商学院旅游系 湖北武汉 430062)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规范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法规,强调“三农”问题是新时代农村建设的重点工作,乡村振兴战略是乡村工作开展的总体抓手①(① 参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新时代,绿色、生态、宜居是乡村发展的基本价值诉求,能够满足我国人民在精神文化和生态健康上的需求。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了农业资源、农村建设、农民文化等方面的积极发展,为乡村旅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契机,发展乡村旅游也成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
我国贫困乡村普遍地处交通不便、远离城区、工业和制造业不发达的山区和偏远地区,但是其主要优势也表现为生态环境良好、居住人口密度较低、民风生活淳朴。正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就是利用贫困乡村现有的生态资源、民俗文化、农村劳动力,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民俗文化包装、农产品推广、特色旅游营销,将乡村打造成为乡村旅游目的地,吸引旅游者消费,带来经济创收,为贫困农民提供就业岗位、传播农村民俗文化、实现农村产业循环的一种自给自足的扶贫模式。
1. 乡村旅游实现农民经济尊严
旅游行业是资源集约型、劳动密集型行业,在贫困乡村中发展乡村旅游,需要大量旅游从业人员参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一方面,乡村旅游发展能够为当地村民提供大量就业岗位,贫困村民有找到工作的机会就能通过提供劳动力来获取工资,保障基本生活开支,逐渐摆脱对国家扶贫救济的依靠;另一方面,村民可以在旅游发展中寻找合适的创业机会,例如通过开设农家乐、售卖绿色有机农产品、将住房改建为特色民宿、经营旅游零售产品小商店等招徕旅游者消费,依靠自身能力来获取经济收入,逐渐脱贫致富。通过发展乡村旅游进行精准扶贫,能够充分挖掘贫困村民的价值,通过自身劳动获取回报能够让贫困村民不再依靠他人施舍和救济,真正拥有经济独立的尊严。
2. 乡村旅游带来农村文化尊严
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和文化建设力度日益加大,人们对物质文化的需求逐渐转型,精神文化需求成为新时代人们的“生活必需品”。过去人们向往大都市的发达繁华,现在人们向往乡村的淳朴生态。乡村旅游能够为贫困乡村打开与外界沟通的窗户,让城市旅游者更多地进入乡村,感受乡村生态、体验民俗文化,让村民和更多的外来人口接触,拓宽眼界。乡村生态和文化在旅游活动过程中不断传播,逐渐形成知名度和美誉度,村民能够真正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深刻道理,不再因为贫穷落后而自卑,懂得感恩和珍惜自己赖以生存的乡村资源,逐渐产生文化自信,拥有精神文化尊严。
3. 乡村旅游推动农村产业循环
我国大多数贫困乡村的致贫原因是其主导产业发展规模不大、产业循环过程受阻、其他产业发展困难,导致整体经济收入水平较低,难以满足村民生活的基本需求。乡村旅游是农村产业循环的媒介,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可以将传统主导产业作为旅游特色进行营销推广。旅游者既是旅游产品消费者,也是传统主导产业和其他产业的消费者,消费者增多能够加速贫困乡村传统产业产品的销售,从而加快传统产业生产和销售的循环过程,进而提升传统产业的知名度,形成乘数效应。贫困乡村能够以乡村旅游为媒介,将传统产业盘活,形成自给自足、动态循环且持续发展的产业体系,因此发展乡村旅游是最有尊严的脱贫方式。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把“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经济措施之一②。(② 李含琳,李楠.构建“农业三大体系” 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J].甘肃农业,2018(2):21~23.)乡村旅游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助推方式,在发展体系上要以乡村振兴战略体系为基础,从基础服务、产品业态、人才培养、安全管理这4个层面来帮助“三农”问题的解决,最终实现农村“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的全面振兴③。(③ 王洁平.旅游业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N].中国旅游报,2008-03-05(003).)
1. 基础服务体系
乡村旅游的基础服务体系包括乡村旅游开发基础标准和基础服务设施两个层面。乡村旅游开发基础标准包括旅游开发相关的国家要求、行业标准、当地政府要求、社区村民意愿,乡村旅游的开发必须按照这些要求严格进行,要开发规范合理、有利于乡村长久发展的旅游业态。基础服务设施包括道路交通(停车场、道路指引系统等)、接待服务设施(游客接待中心、旅游导览系统、住宿、餐饮、娱乐、购物、旅游公厕等)、环境卫生设施(污水处理、垃圾排放等)、信息应急设施(救护系统、通讯设施等),乡村旅游基础服务设施均要达到国家AAA级景区以上标准,建立健全完善但不重复浪费的基础服务设施体系。
2. 产品业态体系
乡村旅游的产品业态体系定位有两种方式:一是以旅游产业为主导、其他传统产业为辅助,针对其他传统产业发展前景不好或不符合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乡村,应将旅游产业作为主导产业,逐渐取代其他传统产业,或保留部分符合现代发展理念且对旅游产业有辅助作用的产业,或发展创新融入新业态,将旅游产业作为乡村振兴的主要渠道;二是以传统产业为主导,旅游产业为辅助,针对其他产业资源较好但发展不足的乡村,可以在前期通过旅游拉动乡村人气,为乡村传统产业提供发展平台,实现传统业态和旅游业态共存互助的新业态布局。
3. 人才培养体系
乡村旅游发展主要依靠乡村村民,乡村村民欠缺旅游服务和经营发展的相关知识,但却是最了解乡村资源特色的人。因此必须要建立适当的人才培养体系,才能使乡村旅游持续发展。乡村旅游人才培养体系具体包括广泛招募乡贤、组织定期培训、设立从业标准。广泛招募乡贤是为了让乡村中有能力的村民能够参与乡村旅游开发管理,制订最适合乡村的旅游开发和经营决策;组织定期培训是针对乡村中所有村民而言,组织定期的专业培训和岗位技能实践培训,尽可能让村民具备乡村旅游的从业能力;设立从业标准是根据乡村旅游的不同岗位设立从业标准,规范乡村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村民素质与技能。
4. 安全管理体系
发展乡村旅游的地区大多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因此旅游安全问题更加突出。乡村旅游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员工安全培训、硬件设施定期维护、建立安全信息提示系统和安全预警机制。员工安全培训是要求乡村旅游从业者熟知旅游活动中可能涉及的安全问题及应对措施,确保遇到突发状况时能够提供正确的应急处理方案;硬件设施定期维护要求对乡村旅游活动中的硬件设施(栈道、桥梁、防护栏)等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确保旅游者旅游活动中不会遇到硬件设施故障引起的安全问题;安全信息提示系统指针对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道路、旅游场所设置安全提示牌,警示游客的同时为游客科普安全防患知识;安全预警机制指在安全隐患较大的乡村旅游场所设置安全报警器。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通过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重点是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以解决“三农”问题为根本,实现发展农村经济、创造农村美丽宜居环境、促进农村产业可持续发展这3个方面的重要价值。
1. 以产业为抓手,创造经济价值
发展乡村产业是帮助乡村脱贫、实现农民增收的核心手段。以乡村旅游产业为突破口,重点发展“农业+”“旅游+”“乡村+”等融合业态,盘活传统资源,进一步将乡村产业划分为核心产业、支柱产业和支撑产业三大类。核心产业主要以农业为主,通过“农业+观光”“农业+科技”“农业+养生”充分发挥农业资源价值,形成以农业为主的产业产品链;支柱产业以旅游为主,通过“旅游+”将乡村所有产业和资源串联形成产业网络;支撑产业以“乡村+”为主,通过乡村与其他资源的融合,为乡村各项产业发展提供支撑保障。各项产业联动发展,形成积聚效应,能够真正帮助农民“富起来”,实现乡村振兴的经济价值。
2. 以生态为根本,创造宜居环境
建设美丽乡村、宜居村庄是我国乡村振兴建设工作的重点。相较于工业和制造业而言,合理地发展乡村旅游能够对乡村生态环境起到正向促进作用。乡村旅游业是以乡村的自然环境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为依托而发展的产业,乡村旅游的合理发展能够带动农民收入增长,让农民意识到生态资源是乡村旅游发展的根本,进而积极保护生态、发展生态,主动参与建立宜居宜游的乡村氛围,实现乡村振兴的生态文化价值。
3. 以治理为保障,促进持续发展
乡村发展离不开科学有效的治理,乡村治理包括自治、德治和法治等多种治理方式。其中,自治是核心,要凝聚乡村人气,培养村民文明意识,激发村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学习,使他们主动参与乡村自治过程,维护产业运作、生态环境和生产秩序;德治是基础,要建立乡村道德规范,培养和提高村民道德素养,选拔德行兼备的乡村基层管理者,促进文明道德民风建设,维护乡村各项秩序的稳定开展;法治是保障,要设立乡村治理的合法组织,完善乡村村级组织建设,维护村民权益,确保乡村生产生活合法、合格开展。通过乡村治理,保障农村稳定、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社会价值。
(第一作者系湖北大学旅游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第二作者系湖北大学商学院旅游系在读研究生)
边境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旅游扶贫的问题与出路*——来自吉林省延边州的经验
冯章献(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吉林长春 130024)
近年来,乡村地区的脱贫工作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在《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等规划科学指引下,自2015年至今,全国各地都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力争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役,并最终取得了一系列成效。2016年8月原国家旅游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12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印发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全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正式启动。《方案》目标之一为通过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使全国1万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年旅游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以及贫困人口年人均旅游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吉林省9个市州的359个村庄被列为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其中包括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以下简称延边州)7个县市15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延边州是全国唯一的朝鲜族自治州和最大的朝鲜族聚居地,朝鲜族人口规模为75.9万人,占全州总人口的35.8%,占全国朝鲜族总人口的43%。2017年末贫困人口占比为31%,所辖6市2县中,图们市为省级贫困县,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和安图县为国家级贫困县,其中汪清县为深度贫困县,区域贫困问题突出。延边州是与俄罗斯、朝鲜交界的边界地区,独特的地缘背景、鲜明的民族特色、秀丽的自然景观以及独具特色的东北民俗风情都给发展乡村旅游提供了优越条件。因此,依托丰富的旅游资源,全面发展乡村旅游,通过旅游扶贫来拉动区域经济发展,丰富乡村旅游形式和内容,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引领群众建成一条绿色致富之路,提升贫困人口持续增收能力从而稳定脱贫成为延边州脱贫攻坚战重要的战略路径之一。
旅游扶贫较为适合具有丰富特色旅游资源的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投资少、见效快的明显优势,针对贫困人口的产业拉动作用明显,是效益较好的“造血式”扶贫类型之一。依托不同的资源类型和文化背景,乡村旅游扶贫也相应存在不同的发展模式,例如依托长白山自然风光的观光游、依托朝鲜族等少数民族特色的独特民族风情游、依托东北白山黑水农业资源的体验式农业游等不同类型。延边州在发展乡村旅游助力脱贫方面既获得了很大的成绩,也暴露出一些普遍性的问题,如贫困群众参与度还不够高、旅游基础设施条件仍需改善、旅游专业人才匮乏等,这些问题制约了旅游产品创新以及市场主体培育,影响了旅游扶贫的总体效果。延边州乡村旅游扶贫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值得总结和反思,以供国内其他区域参考。
乡村旅游本质上是依托乡村地域的旅游资源所开展的相应旅游活动。这决定了乡村旅游发展的低门槛和广泛性,然而另一方面也可能造成乡村旅游的低端化,很多地方发展乡村旅游的主要形式就是农家乐,缺乏与其他优势旅游资源的结合与综合开发利用。实际上,乡村旅游的发展视角应该是对区域优势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以延边州为例,延边州作为著名的旅游目的地,其长白山自然保护区、千里图们江畔、“一眼望三国”的防川、中朝及中俄边境、古渤海国的历史遗存、六鼎山大佛、满族发源地、鲜明的朝鲜族风情等都是极具吸引力的旅游资源,乡村旅游发展应该将这些优势资源进行整合,挖掘旅游产品之间的联系,拉长产业链条,避免乡村旅游的孤立化和低质化,从而丰富游客在抵达延边州之后的旅游经历,增加乡村旅游的客源并提高旅游消费的水平。
乡村旅游由于分散性特征导致其通常缺乏有效规划,自发式的发展带来的无序性影响了整体的产业升级,特别是高度同质化的旅游产品造成了严重的恶性竞争,使得旅游产品质量无法保证,严重影响了游客的旅游体验。许多乡村旅游景点常被体验过的游客调侃为“不来遗憾一次,来了遗憾一辈子”,这对提高游客旅游黏性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乡村旅游扶贫需要规划先行,打造多层次的旅游产业体系,对于传统农业化地区民俗旅游、农家乐等相对门槛较低的旅游项目,应结合区域自然、人文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打造多层次的旅游产品体系,对不同距离的客源地形成分层吸引力,提升旅游产品综合开发效益。乡村旅游扶贫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实施。延边州的乡村旅游发展始终遵循规划先行,州、市、县以及跨行政区的重要旅游资源开发都委托国内知名的旅游规划编制单位编制了高质量的旅游规划,如《图们江国际旅游风情带概念性总体规划》等,形成了以县域为基础、景区景点为支撑、旅游功能区为载体、旅游走廊为纽带的旅游规划布局;并推行“多规合一”,加强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文化事业发展、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保、主体功能区建设等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和融合。延边州科学的规划体系为乡村旅游扶贫的统筹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规避了旅游项目的无序发展。
自2015年9月原国家旅游局启动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全域旅游已经成为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共识,正努力实现从“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发展模式的转变。乡村旅游由于其体量和吸引力有限,必须纳入全域旅游体系中,才能有效发挥其脱贫攻坚的作用。首批确定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中包含延边州的延吉市、珲春市和敦化市。通过几年的全域旅游开发,延边州已经初步形成综合目的地发展模式,以创建“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为依托,全面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打响“美丽中国•鲜到延边”品牌。2017年,全州接待海内外游客2 139.6万人次,同比增长15%;实现旅游总收入401.9亿元,同比增长20%。将城市旅游与乡村旅游紧密结合,发挥临边城市历史文化特色,特别是将延吉、龙井的现代都市风情与花样繁多的朝鲜族美食风情相结合,将丰富多彩的朝鲜族民俗文化生活与白山黑水满族发源地等东北地方民俗风情和历史相结合,打造多元立体的边界地区乡村旅游体系。延边州以建设“中国朝鲜族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为引领,突出文旅深度融合,使传统的边境旅游、民俗旅游、冰雪旅游与乡村旅游载体初步实现了融合发展。以安图县红旗村(有“中国朝鲜族第一村”之称)、和龙市金达莱民俗村等知名民俗村,以及151个纳入乡村旅游扶贫试点的贫困村为有机载体,将历史文化与自然景观有机结合,深入挖掘朝鲜族文化元素,梳理民族文化脉络,将文化体验、民族文艺表演、特色美食、冰雪旅游、体育运动等相结合,打造了泡菜旅游、节庆旅游、体育旅游等多样化的旅游产品,有力地提升了乡村旅游的整体吸引力和综合效益,有效地延长了乡村旅游产业链,促进了扶贫效果的提升。
乡村旅游与城市旅游相比,具有基础条件相对较差、起点相对较低、人才队伍保障条件差等劣势,因此需要大量的资源投入,提高旅游品位和产品层次,而多位一体的资源投入体系是必不可少的保障条件,对于贫困地区这种必要性更加明显。以往旅游开发中,部分区域仅依托行政命令和政府资金投入,导致无法形成点、线、面结合的整体开发格局,乡村旅游景点差距巨大,财政资金投入充分的民俗村整体风貌良好,而自发发展的乡村旅游点则层次较低、设施简陋、经营难以为继,造成“产业萎缩—投入不足—产业进一步萎缩—投入更加不足”的恶性循环。因此,充分拓展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多元化的旅游资源投入渠道,提升旅游资源投入水平是乡村旅游扶贫的必由之路。延边州在整合扶贫资金的同时,积极引入知名文旅龙头企业,积极引导个人和社会组织参与其中,将乡村旅游扶贫与文化产业整合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较好的良性发展局面。2017年首届“延边•朝鲜族文化旅游节”,开展了“中国朝鲜族千人农乐舞”等20余项活动,吸引上万名当地群众和游客参加,成为全民参与、全民共享旅游发展成果的有效载体。
边境地区发展乡村旅游对于拉动区域经济发展、消除整体性的区域贫困具有明显的效果,但是在精准扶贫、直接消除贫困人口方面则存在不确定性。与云南、四川等地有劳动力而缺乏资源的致贫情况不同,延边州的贫困人口大多数为老、弱、病、残,本身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就相对偏低,其受教育水平也普遍较低,缺乏相应的技能,这导致最需要在旅游产业链中获益的贫困人口恰恰成为最容易被整个产业链抛弃的人群,使得贫困人口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中直接获益较少,其他群体却获益更多,这进一步拉大了收入差距,使得通过乡村旅游全面消除贫困的效果受到影响。另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旅游产业也呈现出明显的规模效益和马太效应,大的文旅集团在乡村旅游收益分配上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贫困人口的收益难以保障。应对这一问题需要政府进行有效监管,做好制度设计,在投入产业扶贫资金的同时,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既设定分配比例又要保障分配时效,尽力保障分配的公平性。
(作者系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基金项目:本研究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项目编号:41571150)资助。
乡村旅游“因旅致贫”现象:呈现形式与路径选择*
王金伟 孙 爽(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科学学院 北京 100024)
旅游扶贫是以旅游产业发展为杠杆的扶贫开发过程,是促进贫困地区资源优化配置与产业升级,提高当地居民收入、振兴乡村经济,最终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近年来,乡村旅游作为新兴产业扶贫的重要方式,已经成为“老少边”“集中连片特困区”等许多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有力抓手和重要支撑,帮助贫困地区实现了民生改善、产业重构、就业增加、居民物质和精神文明不断提高等多重目标。
然而,部分政府、旅游部门及当地群众由于对旅游扶贫认知的不深入、对旅游扶贫模式和方法把握的不成熟,导致村民、投资商两败俱伤的现象频繁发生,“旅游反贫”不料成了“旅游返贫”。虽然这种由于旅游开发导致的“返贫”现象尚未大规模爆发,但是在贫困地区不时出现的这种“扶贫怪象”为乡村旅游扶贫工作敲响了警钟。“脱贫致富”的期冀与“旅游返贫”实际的背驰,让人反思旅游扶贫为何致贫以及如何走出“旅游致贫”困境。
表现一:过分看重短期利益,流于表面而导致“形式脱贫”。在各地竞争式发展的大环境下,不管是项目实施者还是旅游扶贫受众,都常具有功利导向性,过分看重短期利益。项目实施者往往将旅游扶贫简单地等同于“商业性”旅游开发,出发点大多为自身的功绩(政绩)或经济利益,而非旅游扶贫地区居民的现实需要和切身利益;而当地居民又多为弱势群体,经济基础相对较差,从业经验欠缺,权利意识淡薄,在旅游开发中往往受制于“强势”的开发者,应有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部分居民缺乏长远眼光和大局意识,趋向于追求立竿见影的短期效应和局部利益,导致盲目投机和跟风冒进行为,难免不使旅游扶贫陷入危机。另外,不加保护地开发短缺性或者不可再生资源,让贫困地区在看到短暂曙光之后再度陷入贫困状态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表现二:对旅游开发盲目自信,孤注一掷地投资导致土瘠民贫。近年来,乡村旅游和精准扶贫热度持续上升的同时,也带来了大众对于旅游开发的过分乐观。许多人错误评估了旅游资源的开发潜力和市场前景,认为“只要是乡村地区都可以搞旅游”,导致许多乡村旅游地(点)在开业后不久便陷入“破产”困境。同时,也有一些人错误地预估了旅游项目的投资成本和风险,往往孤注一掷。一旦当地旅游业出现波动,不仅可能导致“颗粒无收”,还很有可能使村民陷入生计资本全无、返贫如初的状态。尤其是许多地方为了发展乡村旅游,征地拆迁,占用优质农田(基本农田),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削山造景、填湖建房,开发旅游地产项目和建造所谓的旅游景观,导致当地农民失去了安身立命的资本。为了生计,一些居民不得不进入旅游行业,或者进城打工。这种掠夺式的开发和孤注一掷的投资行为,为乡村旅游扶贫带来巨大隐患,“返贫”“致贫”风险巨大。
表现三:错误预估扶贫对象的能力,受众能力不足而导致“造血”失败。在旅游扶贫过程中,常常出现由于当地居民缺乏经营管理能力导致经营管理紊乱而让原已建立起来的项目功败垂成的情况。原因主要有:一是大多数贫困地区的村民受教育程度不高,个人劳动生产率及认知能力较低,旅游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以农业为主要支柱的广大乡村地区,尚未形成良好的经营底蕴和正确认知;二是开发者往往追求快速增长、竞争性发展,利益导向使其对扶贫对象自身能力产生错误预估,营造出了扶贫对象(当地农民)“强可塑性、强学习能力”的假象;三是受众对于扶贫援助的错误认知以及对旅游扶贫的过度依赖,让一些受众把扶贫政策当成“最后一根稻草”,一旦前期扶持结束,这种依赖会让其产生落败感,对项目进展和未来发展手足无措,致使旅游扶贫一步步走向失败。
表现四:忽略社区利益和居民参与,导致富少穷多。乡村旅游赖以存在的旅游资源归属于当地社区,因此旅游扶贫也应是基于社区利益的扶贫。在旅游规划、项目开发、经营管理等旅游发展事宜的决策和执行以及利益分配中,都应该体现社区利益和社区参与。但是,我国旅游扶贫的主体往往具有较强的外在性、计划性和强制性,“上传下达”的扶贫模式常导致当地居民利益与其所在区域未来规划发展分离。同时,长期处于“弱权利”意识的社区居民,对旅游发展往往认识不足,缺乏参与意识。如此,不仅在旅游扶贫前期容易出现由于沟通不畅而导致强制性土地征收、“先斩后奏”型开发、负债过重等现象的频繁发生,而且在后期利益分配上也常变得不平衡,致使最终的获利者是少数居民,且贫富差距不断拉大,影响社区和谐稳定发展。
“旅游返贫”是“旅游反贫”道路上难以攻克的障碍。一旦这种现象发生,势必会带来“断血”后经济的困境以及精神的恐慌,在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带来双重恶性影响。因此,旅游扶贫过程中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杜绝“因旅致贫”。未来,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进行突破。
路径一:准确把握扶贫精神,杜绝“形式扶贫”。当前,我国旅游扶贫工作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深度贫困地区旅游扶贫行动全力开展,当地政府、旅游部门和乡村社区在旅游扶贫工作中,应坚守2018年1月原国家旅游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旅游扶贫行动方案》中提出的“集中优势力量,强化攻坚责任;发挥产业优势,实现有效带动;坚持深度开发,寻求创新突破;注重利益分配,确保精准扶贫”四项原则,以“增加就业、调高收入、实现脱贫”为行动目标,建立长效的乡村旅游开发和扶贫工作机制,保障和维护居民权益,切实为民、扶民、帮民,真正发挥旅游扶贫带动性强、效益大、辐射广的产业优势,实现贫困地区精准脱贫、切实致富。
路径二:扩大投资渠道,避免孤注一掷。在开展旅游扶贫工作时,应当积极引导当地居民科学认识“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协助其全面充分考察旅游经营项目,使其充分意识到旅游开发和项目投资可能带来的风险,并尽量避免盲目地将其全部生计资本投入旅游项目中。同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从源头建立可持续的扶贫模式,组织实施多方位、网络化的帮扶和培训,切实提高村民旅游经营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此外,通过借助项目招商引资、吸引大企业入驻等方式,增加外部资金的注入,多方面规避风险。
路径三:激活村民内部力量,提高“造血”能力。旅游扶贫是“造血式”扶贫,社区居民必须掌握开展旅游经营和从事相关工作的技能。对社区居民进行技能培训和认知重塑是提高该能力最为切实可行的方法。因此,管理部门应积极引导当地居民正确认识扶贫政策,重塑自我价值和主人翁意识,鼓励社区创新,挖掘当地居民潜力,激发当地居民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同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涉旅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此外,结合当地居民的旅游经营能力和意愿,从政策上对其加以扶持和引导,强化旅游服务技能和经营能力培训,让居民拥有相应的知识和能力,实现内部“造血”。
路径四:提升居民主体地位,强调社区参与。旅游扶贫是可持续发展式扶贫,不仅要达到旅游开发与自然资源保护之间的平衡,更要实现社区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提升。在旅游项目开发中,应强调当地居民的主体地位,全面考察听取当地群众意见,让其参与旅游规划、经营决策、项目实施等关键环节,同时在利益分配上也要体现社区因素和居民意志,让当地居民参与决定最终的利益分配方案。如是,不仅能让旅游项目开发方案的制定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合理,同时也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在带来良好秩序的同时,也有助于实现居民共同富裕、社区和谐稳定、乡村繁荣振兴的良好局面。
在旅游产业以强劲势头全面发展的大背景下,应以政策为依托,全面考察乡村旅游资源,运用科学合理的手段进行开发,同时带动当地群众参与其中,从而实现旅游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居民生活水平的全面提高。同时,在旅游扶贫的过程中也要注意从政策调整、规划制定、技能培训等不同层面进行完善,杜绝“因旅致贫”现象的出现。
(第一作者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科学学院副教授、博士;第二作者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科学学院本科生)
*基金项目:本研究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7YJCZH16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校级科研项目一般项目(项目编号:LYFZ17B002)资助。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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